>>>2015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在线报名步骤和操作指南
>>>教师资格证编号查看入口
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福建教育厅关于拓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公告》、《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福建教育厅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质,现就我市2015年下半年拓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和对象
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拥有《教师法》规定条件,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市的职员。
认定对象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职员;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3.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条件,并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获得《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职员。
2、认定权限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由各县教育局进行材料确认,三明教育局认定。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县教育局认定。
3、主要步骤准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
1.网报时间:2015年十月十日至十月18日。
2.在线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在线报名,申请职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逾期不可以补报。
申请职员应依据实质状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所认定
的教师资格类型和学科,应与其考试考哪几科一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考试报名的学科一致。
⑵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认定婴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合格证明;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同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合格证明,方可参加本次的在线报名。
⑶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的申请职员,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其面试学科一致。
现场确认
⒈现场确认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⑴现场确认时间:十月19日至十月22日
网上申报成功的职员,尽快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
指定的现场确认地址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